這篇..... 本來沒有想要這麼早PO.....
不太想標榜自己基督徒的身分..... 因為 Marie 認為「基督徒是做出來的,而不是說出來的....」
但 Marie 也常常愛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認識基督的這7年來,帶給 Marie 非常大的改變...
會寫這篇,起因,是因為 L君 最近很氣房客,
房客正陷入小三的圈圈中,L君 苦勸不聽,因而不高興....
我知道 L君 的個性,他就是會很雞婆的想要插手好朋友的事情的人.....
而我也知道 L君 的脾氣,不是我這樣勸他就可以撒手不理的忍耐等待.....
所以...... 說到底..... 只是一篇有感而發的文章......
港邊小故事的主人 認識耶穌後 改變的故事.....
Marie 認識耶穌的 5年 後,才開始學會愛自己
Marie 學會愛自己的 1年半 後,才接納自己
Marie 接納自己的 1年 後,才學會開始對別人寬容.....
所以,要「饒恕」這項功課......
單單一項功課, Marie 花了 7年 的時間才學習開始操練.......
Marie 以往是一個個性非常急躁的人、成績中上、學習能力強、好奇心重....
對於那些終日悠悠不知所措的人.... 往往嗤之以鼻.....
(請記得!這是以往!!現在不一樣了!!)
聖經箴言書中,有許多勸戒「急躁」的事項....
箴 10:19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箴 12:18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箴 14:29 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性情暴躁的,大顯愚妄。
箴 15: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
箴 17:27 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
箴 21:5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箴 29: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以往 Marie 總是盡力「要求」自己,慢下來、少講兩句..... 但心裡卻氣得牙癢癢的....
直到 4年 前(也就是認識耶穌的第4年)
Marie 換了一個工作,天天哭、天天哭、天天哭..... 天天早晚禱告都哭.... 一連哭了7個月....
當時, Marie 才問牧師......
「知道是神的心意,而勉強作了這份工作..... 自己確是這麼痛苦..... 目的是什麼?」
「那,一個人被造,目的又是什麼?」
從那時開始, Marie 才思考「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用什麼來衡量.....
( Marie 從一個很好的工作,換到一個自認為不是很好的工作..... 跌破大家眼鏡.....)
而後經歷牧師生病、回應呼召、拋棄原有夢想、牧師過世、然後呼召看似破滅、離開原本教會.....
一段一段時期的哭求和吶喊....... 當下真的不明白,並有許多誤會,
而現在回頭看看.... 卻滿是感恩....
如果不是經過這樣的事情......... 要怎麼去體會其他人的心情.......
在這陣子的經歷中, Marie 體會了一件事:「自義」(自以為是)是一種罪....
人要為自己做的錯事悔改很簡單,卻要為自己做的「好事」悔改卻很難....
「我這樣明明是對的!為什麼我不能這樣堅持!!!」
就是這樣的信念..... 卡住 Marie 很久......
Marie 講的話語、言論,或許是正確的,但因為種種原因,或許對方還不明白... 而常生氣..
但常常事情過後的半年、一年、兩年...... 會有回饋說...... 「我對妳改觀了!妳是對的!」
更甚者,到這次離開教會的事情,這對 Marie 來說,也是很大的打擊.....
誰會願意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四處漂流而感到歡喜快樂的........(哈!亞伯拉罕!)
因此,這次離開的事情, Marie 思考了更多......
縱使一年後,聽聞有人對我說「OOO對妳感到抱歉,那時妳說的話、給的建議,她聽不懂」..
Marie 卻是自責更深.......
難道我不能夠以耶穌的心為心,等待人家成長、而後一起面對她聽不懂、而我先知道的事情嗎?難道我以為我自比耶穌還厲害嗎?
(PS. 當然也常有 Marie 的觀點錯了,而後修正的!)
終於!!昨晚上課時,把這句聖經給讀懂了!!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言語急躁是一種罪,就是「自義」的罪
雅各書1: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人的問題在於我們以有限的時間,度神無限的時間
我們總以為事情要快、時間要快、說出去了就要看到回應......
卻怎知水到渠成的契合才是剛剛好的契機....(也就是基督教術語的「神的時間最好」)
所以 Marie 並不特別勸 L君........ 因為知道他還沒看到這種等待的美好
( Marie 也是被磨了 7年 才開始要學習啊!!)
卻也不想支持 L君 去勸室友... 畢竟人在盲點中,得先讓她有自覺... 不然多說也只是枉然...
因此 Marie 在心中暗暗的禱告.....
求神的愛,在各人心中,
先知道自己的不完全,被神無條件的接受,才能夠接受一樣不完美的其他人....
能夠接受其他人之後,也要知道,神不是溺愛
萬不以有罪為無罪,所以無論是對方的「當小三道德瑕疵」或自己的「自以為比神優秀」都必須被嚴嚴的對付掉,神不會遮掩不看!!
然後,因為知道神以無限的愛愛每個人,可以在神面前認錯後,更加坦然的在神面前得釋放.....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已經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神愛這樣的我、我錯了、認罪了、神還是一樣愛我...... 不改變......
所以有人說,基督教就是講愛的宗教.....
或許漏了一部分....... 基督,是講生命的宗教,有公義、有愛!是真理!
耶利米書33:14-1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這100%的義,也就是那100%愛!
接受自己的軟弱、寬容別人的軟弱,然後在神面前,以神的心堅定責備、溫柔相待....
這是 Marie 心中的神!
是獨一無二、無可比擬的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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